2008年4月26日星期六

“越来越难履行职责” 中航油独立董事林学芬辞职

  中国航油(CAO)独立董事林学芬认为中国航油在信息流通、管理层进行决策、检讨和监督上的做法,让她越来越难以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因此提出辞去独立董事的职位。

  中国航油已接受了林学芬的辞呈,林学芬也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和披露委员会的主席职位,以及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成员职位。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对因这些原因导致林学芬无法执行她作为独立董事的职务表示担忧,认为这将侵害到该公司企业监管的运作。

  中国航油之前的文告指出,公司在2005年成立企业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公司的企业运作,以及对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管方面的提议。而林学芬也是公司企业监管委员会的成员。

  该公司指出,公司几乎实施了所有企业监管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这包括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旗下委员会的设立、讯息交流程序、内部审计、披露、内部监控制度、风险管理手册和欺骗监控等多项推荐。

  而企业监管委员会的主要建议中唯一没有实施的是有关对公司总裁的委任,但相对的,公司委任了执行董事/总经理,而董事会主席也负责召开例常高级管理层会议。

两年来没委任总裁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指出,中国航油过去两年来都没有委任任何一位总裁,而公司总裁的委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建议,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要中国航油董事会马上关注这项委任。

  中国航油前日曾表示,公司目前正积极寻找合适的人选,过去也曾宣布一旦制定了企业计划就会马上委任公司总裁。中国航油已在今年2月28日宣布了公司的企业战略。

  此外,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也希望中国航油能够就林学芬在公司的信息流动和决策制定、检讨及监督中存在的异议作出澄清,并指出如果独立董事很难履行其职责将不利于公司小股东的利益。

  企业监管法规定,公司的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希望中国航油能够遵守这一规定,并确保寻找另一必要的独立董事。

  针对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致函公司董事长林日波的信函,中国航油昨日在答复表示,公司将确保遵照企业监管法的要求委任独立董事,并已公开承诺将在法令规定期限内迅速地找到林学芬的接替者。

  中国航油也表示,公司的董事部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监管标准,而且欢迎可提高监管标准方式的建议。

没有评论: